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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型消防站好帮手-电动消防车

发布时间:2017/7/10 10:34:36    浏览量:4182

      

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,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,以救早、灭小和“3分钟到场”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,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,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,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。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,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。 

人员配备: 
(一)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。 
(二)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、副站长、消防员、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,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。 
(三)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。 
(四)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;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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